晨报讯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如果您准备出游,旅游合同会签吗?昨天,省旅游质检所发布了《旅游出行温馨提示》,详细向游客介绍了旅游合同如何签订。
游客在报名前,首先要看旅行社是否合法,是否具备“两证一照”,即《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交纳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另外还要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
游客在报名时,不仅要看游玩景点,还要看旅游价格,更主要的是质量比较。
旅行社的报价一般包括下列费用:城市间交通费(含大、小交通);房费;餐费;景点第一门票;导游费。作为理性的旅游消费者,根据旅游目的地及行程安排及标准,可以大体计算出旅行社的报价,如低于成本价,旅行社就可能不完全履行所签订的合同。
提示特别强调,合同应包括出团时间、旅游内容、乘坐的交通工具和标准、用餐标准、住宿标准、购物娱乐安排、费用、违约责任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的标准(是一般旅社还是星级饭店,不要相信“准×星”的字眼);交通工具及标准(火车是快车还是慢车,是卧铺还是硬座)等。
(穆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