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陆 帐号: 密码: 易游商旅系列网站:从化商旅网 上海印象
易游商旅网广东旅游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广州海洋馆
广州海洋馆
落差最大瀑布白水寨风景名胜区
落差最大瀑布白水寨风景名胜区
热点推荐
点击排行
最新更新
旅游推荐
广东温泉专题
广东自驾游
白水寨
碧水湾
从化仙沐园
南昆山
广东漂流专题
广东漂流专题
从化仙沐园温泉预订7.5折
从化仙沐园温泉预订7.5折
广州从化碧水湾温泉
广州从化碧水湾温泉
白水寨风景名胜区
白水寨风景名胜区
最新动态:旅游新闻 | 热点关注 | 温馨提示 | 旅游天气 | 特别推荐 |
当前位置:首页>>最新动态>>热点关注>>正文
"潜规则"下导游"灰色化"坚冰难破
文章出处: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7-05-08
  导游是合法职业,却多数没有工资,没有社会保险;收入的主要来源仍然是回扣,但拿回扣又不合法;为旅行社工作,但不是旅行社的员工。中国导游市场的这些由来已久的“潜规则”,既使目前大多数中国导游面临尴尬处境,又已严重阻碍了中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导游实际上是置身旅游市场的“临时工”

  王拥军是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第一代导游,1989年大学英语专业函授毕业后,去黄山市一家旅行社当导游。如今,他是挂靠在黄山市导游服务公司的高级导游员。他形容自己的现状:拿“灰色”收入的“临时工”。

  王拥军回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内旅游蓬勃兴起,对导游人员在总量上的需求不断增长,大量热爱旅游事业的社会人士报考导游,导游数量猛增,导游与旅行社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管理方式也日益企业化。2002年,国家旅游局正式发文要求各地建立导游服务机构来管理社会导游,国内黄山、厦门、青岛、海口等城市率先成立导游服务公司,导游从此由旅行社中的一个工作岗位真正演变成了一种社会职业。他估计,目前中国的旅行社导游分为兼职和专职(在编)两种,大部分旅游城市兼职导游的比例在80%以上。

  旅行社与游客之间旅游合同设定的项目,导游是直接执行者,掌管贯穿旅游活动食、住、行、游、购、娱多个环节。导游因此也就可以不依附于旅行社而独立生存,而旅行社出于竞争及自身利益考虑,也乐于让导游自我生存,从而减轻自身经营成本压力。

  王拥军说。导游身份的改变,导致导游职业性质及行为的改变。从工作的角度看,导游离不开旅行社,旅行社也不能没有导游,无奈10多年过去了,“导游们还只是旅行社请来的‘临时工’”。

  导游薪酬来源主要靠“灰色”回扣

  黄山旅游学院盛学峰副教授分析,《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但并未规定导游如何从旅行社获得合理的薪酬以及导游合法的收入渠道。客观上,导游既然是自由职业者,就要承担没有任何收入保障的风险;旅行社既然不再承担为导游提供各类保障的压力,就要为导游提供生存的利益空间。导游可以收取各类回扣这一个“行业潜规则”就是这样形成的。

  王拥军介绍,导游的收入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旅行社发放的带团补助,平均每团/天约30元至50元不等,这是导游的合法收入。即便每月30天都带团,收入也不过1500元。实际上,社会兼职导游一个月能有20天在岗就不错了。二是在导游服务过程中收受的各类回扣,其数量就难以统计。旅行社利益、商家利益、导游利益与游客利益,在购物环节交织在一起。

  社会导游与旅行社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完全靠带团获得收入。按理专职导游与旅行社有劳动合同关系,是旅行社的员工,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旅行社应为他们提供最低工资、各类保险。

  但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黄山市一位旅行社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专职导游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做给外人看的,各种社会保险也都由导游自理,旅行社不过是代理缴纳而已。因此,专职导游获得报酬也只能主要依赖回扣。

  导游形象因“回扣顽症”日渐“灰色”

  盛学峰介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第十六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可见,只要是游客自愿的消费行为,导游从商家获得回扣就不违法。但相关行业法规又规定,回扣不能‘帐外’支付,导游的回扣必须是旅行社收取后再返还导游。”

  行业法规虽明令禁止,为何事实上“私收”回扣却大行其道,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为何畅通无阻?盛学峰教授说,“因为旅行社与导游之间有默契,还因为导游不再是旅行社的工作人员,旅行社不愿承担此项义务,而商家并不在乎回扣怎么给。”“回扣顽症”既让旅游主管部门伤透脑筋,又让导游成为“过街老鼠”。有关统计显示,国内游客投诉涉及导游的内容,主要集中在购物环节。

  导游薪酬制:有如雾里看花,至今无人喝彩

  2006年12月,国家旅游局提出探索建立公开合理的导游薪酬、执业等保障和激励机制,建立以基本工资和导游服务费为主体,带团补贴为补充的导游人员薪酬制度。但记者近期在皖南采访时发现,导游薪酬制举步维艰,多数导游无基本工资,薪酬仍然主要靠从游客购物中拿回扣。

  现状:8成以上导游无底薪,7成旅行社不愿养导游

  “现在我市导游工资待遇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各旅游企业都在‘各自为战’。”黄山市导游公司经理陈为告诉记者。

  据了解,黄山市目前持有上岗证导游员超过2560名,每年仍以近10%速度增长。其中无固定旅行社的兼职导游2100多名,占导游总数8成以上,这些导游挂靠在旅游局下属的导游服务公司,都是没有底薪的。

  陈为介绍,一般来说,一日游团队,带团工资加补贴30元左右,最多不超过50元。“不好的时候,一分也没有。”他估算,7成以上的旅行社公开标榜“不养导游”的经营路数。

  陈为所说的“不好的时候”,很多导游向记者解释:现在旅行社都是根据整个团队的旅游报价来折算导游的补贴费用的。要是团队费用不高,导游的钱就没有保障。

  “黄山市有107家旅行社,兼职导游却有两千多,‘僧多粥少’,薪酬标准全由旅行社说了算。”在多家旅行社兼职导游的汪利娟对记者说,每接一个团,旅行社能付一天30元带团补助,就算给足“面子”了。

  尽管国内主要旅游城市纷纷出台有关导游薪酬的规定,但汪利娟说,她在与国内众多地区的导游交往中了解到,情况与黄山相似,导游薪酬制都还只是“雾里看花”。

  标准难统一,政策不配套,导游“不领情”

  国内主要旅游城市的相关规定大致相同,导游人员的基本工资数额可由基本工资、带团工资和效益工资等部分组成。带团工资和效益工资可由旅行社根据导游人员资格等级、带团类别、语种情况、工作责任和企业经济效益状况等,参照所在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经双方协商确定。导游人员每月或每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月或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安徽祁红旅行社朱经理说,“旅游业是一个市场准入门槛很低的行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旅游低价战早已开始,而且一发不可收拾。现在中国大多数旅行社的毛利小于5%,有些甚至在3%以下,净利大多小于1%。微利时期的旅行社必然设法转嫁经营成本,不付导游薪酬是转嫁经营成本的手段之一。这是公开的秘密。”

  一些导游反映,旅游主管部门的规定虽然明确,但根本无法操作。带团工资和效益工资“根据导游人员资格等级、带团类别、语种情况、工作责任和企业经济效益状况”等确定,可是,导游人员资格等级、带团类别、语种情况、工作责任和企业经济效益状况等又由什么确定?由谁确定?如果这些相关政策不配套,决定导游薪酬的最终还是旅行社。

  “假如按黄山市公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60元,恐怕没有一个导游愿意。因为和导游付出的劳动不成比例。”

  黄山市导游员吴平静告诉记者。

  推行导游薪酬制,必须先整治旅游市场乱象之源

  旅游主管部门力推“导游最低工资制”,主要是为了遏制“非法回扣”,初衷是基于以下推理:导游一旦与其他行业的职工一样享有正常的工资奖金和有关社会保险,就无须靠吃“回扣”为生,旅游业中的“回扣顽疾”随之根除。但旅游专家们认为,旅游管理部门不妨逆向思考。

  安徽新世纪康辉旅行社总经理叶伟民说,推行薪酬制可能会减少导游对回扣的依赖程度,从而使愈演愈烈的回扣风有所收敛,但不可能制止和杜绝回扣现象。回扣在经过这么多年的演变和发展以后,已经成了旅游业内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和势力。导游工资制增加了旅游的成本会使旅行社生存更加困难,贸然提价又会引起客源萎缩,旅行社不得不面对这个两难局面。

  有鉴于此,黄山旅游学院院长胡善风教授认为,首先应当对购物点进行治理。如果购物回扣存在,给导游再多的工资、再好的社会保障,也难以避免他们通过收取购物回扣的方式来牟取不正当的利益。其次是加强对旅行社行业的规范管理,使之步入良性竞争轨道。这才是针对当前旅游市场众多不良现象的治本之策。

  专家:治理导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应牵住旅行社这个“牛鼻子”

  本来是愉快、轻松、悠闲的旅游活动,被无数次赶场式的购物所肢解,真正想看的景点变成了点缀,大量的时间耗费在林林总总的购物点,这似乎已经成为大多数人习以为常的旅游经历。导游成“导购”,不仅扰乱了旅游市场的秩序,也损害了导游群体的形象。一些旅游专家认为,规范旅行社管理。

  要使导游员“导游”不“导购”,先要使旅行社利润来源的渠道良性化。旅行社有利可图,不指望通过其他违规办法来创造利润,导游合理薪酬就有了保障。黄山市导游公司经理陈为如是说。

  陈为认为,当前,旅行社行业呈“小而全”“大而全”“大无大的优势,小无小的特色”的局面,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差异化程度,大家在同一个水平线上竞争,共同分割一层蛋糕,为了招揽游客只有进行低价竞争。黄山市如此,全国其他城市的状况也大体相同。这种状况不利于旅行社业朝着有利于竞争与发展的方向转变。因此,应当通过对现有旅行社的改造、分化、组合等方式实现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和小型旅行社通过代理制形成网络化,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垂直分工体系。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无序的低价竞争。

  陈为说,对于游客,购物本身也是旅游中的一项娱乐,导游有义务合理引导游客消费。导游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商店引导游客购物,游客应当理性对待。除非遭受伪劣商品的侵权或价格欺诈,这种引导性的消费就不是一种欺骗。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所魏小安同样把导游成“导购”的原因,归于旅行社恶性竞争。他分析,现在零团费、负团费这种现象能够发生,是因为通过这样的方式企业还能运作:第一偷工减料,第二是带着客人购物。无非是这两种方式,或者不断地增加自费项目,这样的一个过程就是消费者权益受侵犯的过程。因此,板子首先应该打在旅行社身上。

  魏小安主张,从政府主管部门的角度来说,应当管住旅行社提供服务的质量,通过直接管质量间接管价格,把质量抓住了管好了,价格问题自然管到了。政府管质量才是名正言顺的,要对消费者的权益负责任,所以质量有什么问题政府可以严格处理,这是必要的。质量需要成本,所以把质量这个环节牢牢把住了企业想削价也削不动。

  魏小安说,旅行社行业里需要领袖企业,也需要培育领袖企业,领袖企业在市场上的示范作用不容忽视。比如我们看这些年来国内彩电大战各类经济现象,实际上都是这样一个过程,先是一团混战,最后形成若干巨头,这若干巨头基本上把握住了这个市场,这个市场到这个程度才能相应的稳定下来。旅游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激励手段,加速形成一批旅行社行业里的领袖企业。这也是中国旅行社行业应对已经来临的国际竞争的需要。

  导游心路:我也不想要上不得台面的回扣

  导游拿回扣,这是众所周知的秘密。导游因回扣成了“过街老鼠”。游客的责难,媒体的抨击,管理部门的打压。优秀导游员桂宏学说,“我也不想要上不得台面被称为‘黑钱’的回扣。”

  桂宏学2005年来曾连续两次被评为黄山市优秀导游。“五一”黄金周期间,记者采访他时,他说——

  对年轻人而言,当导游的吸引力就像当记者,不用坐办公室,愉快地和不同的人面对面交流。但进入导游行当后,我才发现远非如此,现在的导游早就不是原先想像中的样子了。收入没有保障不说,名声和社会地位更不用提了。

  考到导游资格证就相当于初级导游,从业5年之后可以考中级资格,之后考高级资格。初、中、高级导游只是旅游部门认可,劳动部不认可,不算正式职称。等级资格与报酬脱节,意义也不大。谁会为一个没有实际价值的目标奋斗呢?即使这样,导游考级也比高考难,对导游所要求的是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烂熟于心的不一定就是好导游。

  目前,大部分旅行社为控制成本不断减少导游的固定收入,不但导游出团没有薪酬,甚至还要求导游出团交人头费。导游便不得不指望着消费者购买商品来获取更高的提成。导致服务质量严重下降的责任不该导游单独承担。治理回扣,也不能眼睛只盯在导游身上。

  旅游业内有句话,经理是买菜的,外联是做菜的,导游是吃菜的。实际上导游比较冤。直接和游客接触的就是导游,游客见不着经理、外联,游客认为凡是出的问题都该由导游负责。

  其实,黄山市大部分导游毛收入一年能有3万元就很满足了,我是个中级导游,一年收入不过2万元多,这跟黄山管委会、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员工每年的五六万元收入不能比。所以,导游收入谈不上暴利。

  导游工作特累,尤其是假期,晚上12时多才回家,夜里2时就出发了,爬山又累,遇上下雨天,更叫难,很伤身体的,我的关节都痛得要命。

  更累的是精神,导游的生存困境很少进入公众视线。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数字,全国导游超过40万人了,可人们也不太关心这一行业从业者的精神压力问题。一段时间以来,导游在一部分人眼中成了贬义词。说起导游,就会联想到黑、贪、狠,联想到宰客、欺骗性宣传等负面的东西。甚至有些游客一见到导游,就表现出了对导游的抵触情绪。无论导游介绍什么,动机如何,游客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家伙又想赚我们的钱了。”

  希望旅游主管部门出台简单由易于操作的导游薪酬制度,能让导游收入摆上桌面就好。导游的收入有保障,生存压力会得到一定缓解,急功近利的行为会减少。导游应当是“文明旅游”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编辑:木头丫头)

作者: 王立武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使用本站前必读)
[返回顶部↑] [推荐好友]
还没有评论,请从下面窗口发表!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相关新闻
广东旅游推荐
[地点]项目 服务单位 门市价 预订价 预订
[广州从化]激情激险漂 碧水峡广州第一峰高山漂流 138元/人 75元/人 预订
[广州市区]门票 广州海洋馆&广州动物园 100元/人 85元/人起 预订
[广州增城]门票 白水寨风景区-落差至大瀑布 60元/人 48元/人起 预订
[广州从化]泡温泉 从化仙沐园露天温泉乐园 门票128元/人 95元/人 预订
[广州从化]门票 广州从化碧水湾温泉度假区[团体] 128元/人 88元/人起 预订
[佛山南海]门票 CCTV南海影视城 70元/人 48元/人起 预订
[惠州龙门]温泉门票 龙门南昆山温泉大观园温泉度假区 118元/人 90元/人 预订
[广州番禺]门票 广州番禺香江野生动物世界 150 115元起 预订
 增城白水寨 广州海洋馆 从化仙沐园温泉 碧水湾温泉 南昆山温泉大观园 南海影视城 天马国旅

 |站内搜索|注册会员|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加盟合作|意见投诉|广告服务|法律声明|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计数|

版权所有 ©易游商旅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等..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使用本站前必读) 技术及运营支持:广州易游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11号1143(E13) 站长信箱: 电话:020- 86342909 88401528 传真:020-61700680
粤ICP备060992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