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据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消息,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下发通知,适当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5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100元降低到80元。调整后的标准自2007年1月21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而广州各大旅行社则表示,燃油附加费最大20元的降幅将不能对旅游价格造成明显的影响。
“广东铁青”表示,1月21日后,按照调整后的标准,该社所有国内游的线路将相应减免燃油附加费调整前后的差价,海南、桂林、厦门等方向的双飞或单飞产品都将可以省去20元或10元的燃油附加费,而东北、北京、新疆、西藏、华东等方向的双飞或单飞产品则可省去40元或20元的燃油附加费,而相对于几百几千元的国内游线路价格,几十元的燃油附加费差价对市民的影响不会太明显。
另一方面,对于进行国内自助旅游的市民,尤其是一次性要飞多个地方的市民,每趟航段可省下10元或20元的燃油附加费是可以激起他们出游的热情的。
(编辑:夏泠) 作者: 记者夏泠 通讯员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