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交通违法6分以上者不得驾驶校车

本报讯 为加强全市校车的管理,有效预防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日前,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向全市各县(市、区)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2月3日起至3月10日止,开展全市性的整治校车专项行动工作。
为使校车整治得到成效,我市专门成立整治校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今年春季开学前,我市各地公安、交通部门将会同教育部门深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摸底调查,对辖区学校的校车进行检验登记备案,并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全面登记、审验——凡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6分以上、或者发生过负主要责任以上一般事故的,公安机关不予登记备案,学校不得聘用其驾驶校车。市教育部门将与全市所有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要与所聘用的校车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与所聘用的校车签订使用合同,杜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对同一辆校车因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屡教不改被查获2次以上的,要追究其学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责任。全市各地公安机关将加强路查路检,严查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校车严重超载、超速,督促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邓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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